重庆大唐国际石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
竞价单编号:NJJD-919913-202203-005
重庆大唐国际石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就2022年03月市场煤采购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煤种:烟煤
2. 采购数量:10,000吨
3. 交货地点:重庆市,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西沱镇石柱发电公司储煤场
4. 交货日期:2022-03-03 至 2022-03-15
5. 运输方式:汽运
6. 交货价格:到厂价
7. 数量验收方式:厂方
8. 质量验收方式:第三方
9.货款结算方式:双方完成结算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由卖方向买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全部已结算确认的货款。。
10. 是否含税:含税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trlcg.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2-03-02 09:39:22
四、质量标准
煤炭指标 | 单位 | 典型值 | 拒收值 |
---|---|---|---|
发热量(收到基低位) | kcal/kg | ≥3,000 | <2,600 |
干燥基全硫St,d | % | <5.5 | ≥6.5 |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 | % | 13 | |
收到基灰分Aar | % | ||
全水分(Mt) | % | ||
空干基内水(Mad) | % | ||
粒度 | mm | ||
灰熔点(ST) | ℃ | ||
哈式可磨系数(HGI) | HGI |
五、奖惩标准
一、 煤价(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3%】),采用【按吨计价】方式
煤价=基准价格+质量调整价+其他因素调整价
1. 基准价格:质量指标符合约定标准的煤炭到厂交货含税基准价格,具体如下:
品名/煤种 | 热值范围 【(千卡/千克)/(兆焦/千克) | 热值基准价格【元/(千卡/千克) 】 | 加权方式 | 基准价格公式 |
原煤 | ≥3000 | 全月加权 | Qnet,ar×热值基准价格 | |
<3000 | 全月加权 | Qnet,ar×热值基准价格 |
发热量指标以 “煤炭质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按照品种基准价格进行加价或减价。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热值范围(千卡/千克) | 热值基准价格(元/千千卡) | 加权方式 | 基准价格公式 |
3000≤Qnet,ar | A价格 | 全月加权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基准价 |
2800≤Qnet,ar<3000 | B价格=A价格-0.002 | 全月加权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基准价 |
2600≤Qnet,ar<2800 | C价格=B价格-0.002 | 全月加权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基准价 |
2. 质量调整价:
(1)【硫分/挥发分等】指标以约定的各品种“煤炭质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品名/煤种 | 煤质指标 | 指标范围 | 变化幅度 | 价格增减额 (价格) | 增减基准 | 加权方式 | 质量调整价公式 |
原煤 | 【硫分】 | 5.5%<St,d | 0.10% | -5元/吨 | 5.5% | 全月加权 | (加权验收值-增减基准)×价格增减额/变化幅度 |
(2)若出现单批次(每天计为一批次)化验热值低于2600千卡/千克或挥发分Vdaf低于11.00%的情况,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结算:
. 将化验热值低于2600千卡/千克或挥发分Vdaf低于11.00%的煤炭,当日单批次按照热值基准价格0.030(元/千千卡)进行结算。
. 若出现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只采购一批次煤炭,则视为全月加权结果进行结算。
. 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指标交货应为原煤,禁止掺配,一经发现,按掺杂使假处理。
3. 其他因素调整价:
(1)收货方在卸煤时,若发现含有其它异物(非煤炭中应有物质,如木块、铁块、石块、砖块、草泥、橡皮等)及大块煤炭,尺寸超过100mm的异物,甲方将作每大块异物扣减不低于0.2吨重量的扣吨处理,超过200mm以上的大块煤炭,甲方将作每大块煤炭扣减不低于0.5吨重量的扣吨处理。
(2)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指标交货应为原煤,禁止掺配,一经发现,按掺杂使假处理。
(3)除上述列明的指标外,其他质量、数量指标考核办法由买、卖双方另行约定;如发生超出上述煤炭质量范围的偏差,买、卖双方应协商解决。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法规、政策变动,对买、卖双方交易价格造成影响导致合同约定的热值单价变动超过【10】%的,则由买、卖双方协商进行价格调整。否则,本合同约定的基准价格为固定单价,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买方做任何调整。
二、运输方式
(一)运输:
本合同项下煤炭的运输由【卖方】组织,托运人为【卖方】,并以【汽车等】运输的方式运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
如卖方与发货人不一致,卖方需向买方提供由发货人出具的发运煤炭权属的证明材料,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结算附件。
卖方负责汽车运输时,运输车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并遵守买方的调度和指挥。同时双方另行签订车辆运输安全协议,对违反规定的在合同结算时进行相应的扣罚。
卖方选择水运运输时,运输船只应符合《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水路营运的相关规定。
(二)风险分担: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在货物交付买方之前,煤炭所有权归卖方所有,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及损失由卖方承担。在货物交付买方后起,煤炭所有权转归买方所有,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及损失由买方承担。
(三)费用承担:
在货物交付买方之前,有关本合同项下煤炭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堆存费、仓储等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交付买方后,有关煤炭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六、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向买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重庆大唐国际石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 联系人:董越
3. 联系电话:18716900368
八、备注
受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由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并负责运营。 平台对煤炭竞价实行有偿服务,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服务费收费主体单位: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二、竞价服务费交纳对象:煤炭供应商(不含承运等供应商)。 三、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1元/吨(含税)。 四、竞价服务费收取及确认规则 具体规则请参照平台《供应商须知》、《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 五、竞价服务费缴费账户: 账户名称: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白广路支行 收款银行账号:0200080119200001632 邮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B座10层 邮政编码:100040 联 系 人:鲁新军、邓博文 电话:010-80731188、010-80731155
九、合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