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当涂发电有限公司竞价公告
竞价单编号:NJJD-313429-202504-317
马鞍山当涂发电有限公司就2025年04月市场煤采购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煤种:烟煤
2. 采购数量:10,000吨
3. 交货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毛耳山站
4. 交货日期:2025-06-15 至 2025-07-15
5. 运输方式:火运
6. 交货价格:到厂价
7. 数量验收方式:厂方
8. 质量验收方式:厂方
9.货款结算方式:在煤炭到马鞍山当涂发电有限公司接卸验收后,买方向卖方以现汇的方式支付60%货款。买方将结算单告之卖方,卖方核对无误后,开具增值税发票同买方结算煤款,买方在收到卖方增值税发票后的30日内付清所有货款。。
10. 是否含税:含税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trlcg.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5-04-29 10:59:57
四、质量标准
煤炭指标 | 单位 | 典型值 | 拒收值 |
---|---|---|---|
发热量(收到基低位) | kcal/kg | ≥5,000 | <4,700 |
收到基全硫St,ar | % | <1 | ≥1.2 |
收到基挥发份Var | % | 22 | ≤18 |
收到基灰分Aar | % | ||
全水分(Mt) | % | ||
空干基内水(Mad) | % | ||
粒度 | mm | ||
灰熔点(ST) | ℃ | ≥1,300 | |
哈式可磨系数(HGI) | HGI |
五、奖惩标准
合同煤量对应的整批次收到基硫分,若1.0%<收到基硫份≤1.1%时,收到基硫份以1.0%为基准,每超0.01%,按0.2元/吨进行扣款,不足0.01按比例计算;若1.1%<收到基硫份≤1.2%时,分段考核:硫分在1.0%<收到基硫份≤1.1%时,按上述规定扣款;超过1.1%的部分,收到基硫份以1.1%为基准,每超0.01%,按0.3元/吨进行扣款,不足0.01%按比例计算;当收到基硫份超过1.2%,由买方主导协商或拒收。
收到基挥发份<22.00%但≥18.00%,每下降1.00%,扣款2.00元/吨(核算扣款不足1.00%按1.00%计算,以22%为基准扣款)。收到基挥发份<18.00%,由买方主导协商或拒收。
灰熔点考核:灰熔点(ST)不满足买方生产要求,按以下考核:1300度>灰熔点(ST)≥1250度,按3元/吨进行罚扣;1250度>灰熔点(ST),按5元/吨进行罚扣。
热值以Qnet,ar:5000kcal/kg为基准。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以合同品种的“发热量”为基准,结算发热量每增加1kcal/kg,价格增加(该品种合同基价/基准发热量)元/吨(小数点后保留五位,四舍五入)。每降低1kcal/kg,价格降低(该品种合同基价/基准发热量)元/吨(小数点后保留五位,四舍五入)。若结算发热量低于基准发热量200 kcal/kg以上,则超过200 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kcal/kg,价格降低(2×该品种合同基价/基准发热量)元/吨(“该品种合同基价/基准发热量”计算值小数点后保留五位,四舍五入后,再乘以2)。实际交货热值低于基准热值300kcal/kg时,买方主导协商或拒收。
(最终奖罚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备注:中标单位按10元/吨缴纳履约保证金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买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马鞍山当涂发电有限公司
2. 联系人:徐勇跃
3. 联系电话:0555-7162282
八、备注
受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由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平台对煤炭竞价实行有偿服务,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服务费收费主体单位: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二、竞价服务费交纳对象:煤炭供应商(不含承运等供应商)。 三、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1元/吨(含税)。 四、竞价服务费收取及确认规则 具体规则请参照平台《供应商须知》、《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 五、竞价服务费缴费账户: 账户名称: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171101040013921 大额支付行号:103100017111 税务登记号:91460200MA5TGN5W6D 邮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B座10层 邮政编码:100040 联系电话见平台首页。
九、合同附件
十、平台监督举报通道
平台监督举报电话: 010-80731255; 平台监督举报邮箱: dtrlcg-jd@cdt-r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