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洛阳首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05月-01竞价公告
承运业务公告
竞价单编号:NCYD-414111-202504-102
大唐洛阳首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就 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庄子河矿到 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首阳山公司煤场 承运业务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承运业务类型:国内承运
2. 运输方式:汽运
3. 币种:人民币
4. 承/倒运数量:10,000
5. 发货地: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庄子河矿
6. 到货地: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首阳山公司煤场
7. 报价单位:元/吨
8. 交货日期:2025-05-01 至 2025-06-30
9. 运距:216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trlcg.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5-05-01 10:51:48
四、竞价主要条款
汽运煤承运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2025年05月01日 签订地点:河南 洛阳
委托方(甲方):大唐洛阳首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承运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本合同只适用一般纳税人,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一、乙方自2025年05月01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以矿方发运时间为准),受甲方委托, 由乙方组织车辆,承担由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庄子河矿运至大唐洛阳首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场。
二、提货地点:山煤国际庄子河矿。
三、交货地点:大唐洛阳首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场。
四、运输方式:汽车运输,从提货地点直运,进厂前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照环保要求进行燃煤运输,用于运输的车辆必须为清洁运输车辆(包含氢能源、电动重卡等,禁止使用平板“花篮”车、直翻车),并在提货地点装车时进行云煤网预约卸货。乙方运输车辆装置必须符合环保政策,如果发现乙方车辆不符合环保要求,每车处以5000元罚款,同时由此引发的环保问题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全责。
五、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散装。
六、验收标准方法:数量以甲方计量净重(含矸石)为准(甲方计量衡应符合国家精度检验要求);途损在1%内的由大唐洛阳首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途损=矿发数量*1.0%
七、运费单价及结算方式:
运费单价:**元/吨(为含税价)
1、若承运的煤炭到厂化验全月加权热值出现偏差,在结算运费中对承运方进行热值索赔。(结算热值按照4400千卡/千克执行)
序号 | 热值偏差(千卡/千克)(到厂热值-矿方热值) | 运费热值偏差调整价(元/吨) |
1 | 热值偏差>100 | (热值差-100)*0.047 |
2 | -100<热值偏差<100 | 0 |
3 | -200<热值偏差≤-101 | (热值差+100)*0.047 |
4 | -300<热值偏差≤-201 | (热值差+200)*0.094-4.7 |
5 | 热值偏差 ≤-301 | (热值差+300)*0.141-4.7-9.4 |
1、无亏吨亏卡时:运费结算金额=甲方计量净重×运费单价;
2、亏吨时:
亏吨数量=矿发数量-甲方计量净重-合理途损;
亏吨金额=亏吨数量×煤款结算单价;
运费结算金额=甲方计量净重×(运费单价+热值调整价)-亏吨金额
3、盈吨时:运费结算金额=矿发数量×(运费单价+热值调整价)
4、以上考核金额从运费结算金额中扣除。乙方承运实际数量高于合同数量时超出部分仍按照本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5、全部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甲方责任:
1.向乙方和矿方提供煤炭承运委托书;2.及时结算;3. 维持厂内车辆秩序,出现接卸问题,甲方负责协调。
九、乙方责任:
1.负责合同兑现。2.对所承运煤炭的质、数量负责。3. 运输车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排放标准,并遵守买受人的调度和指挥。出卖人用于运输的车辆必须符合国五及以上标准或国六燃气车辆标准,同时应按照环保要求进行燃煤运输4.对所提供给甲方的各种票据的真实性负责。5.严格遵守矿(厂)区运输道路及装卸管理规定,违者按规定处罚。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规格、数量定制铅封,不得使用其他铅封,铅封费用由乙方承担。7.乙方车辆应相对固定、加盖篷布并打好铅封、贴好封条,待进入甲方煤场区域内验收合格后方可打开篷布、拆除铅封及封条。8.应提前向甲方预报煤车数、供煤数量、装煤地点等,以便于甲方接卸和配煤。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必须按甲方指定地点拉运煤炭,不得变更煤炭装车地点或途中倒换、卸载煤炭和注水。发现一车掺杂使假或换煤现象,扣罚承运方(乙方)九万元人民币(90000元),运费延长6个月结算,并取消承运资格。
2.乙方及时提供矿方过衡票据、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出现问题,后果由乙方承担。
3. 严格执行厂内运煤道路管理办法,违者按规定处罚。
4、买卖双方应严格按本合同执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5. 争议解决: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洛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6. 如在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7.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1)竞价(履约)保证金五万元整。承运方必须在投标前缴纳竞价保证金(缴纳日期必须早于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必须在中标后2日内与甲方签订承运合同(签订合同后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必须在计划下达(以甲方电话或告知函通知为准)后1日内启动拉运,若承运方违反上述任一情况,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停止参与竞价资格六个月,扣除全部保证金。待承运方履行完全部合同义务后【30】工作日内且其履行合同不存在争议的,由委托方无息返还给承运方履约保证金。承运方如未提出退还保证金申请,履约保证金自动进入下一竞价周期。
(2).承运商竞价成交后,未与公司签定承运合同或未在甲方通知启动时间的三天内启动承运,视为废标,扣除所缴纳的五万元保证金。
(3).承运商竞价成交后,按乙方指定地点拉运煤炭,符合甲方要求车数,否则解除本合同,扣除所缴纳的五万元保证金。
十一、有效期限:2025年05月01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止。
委 托 方 委托方名称(章): 大唐洛阳首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张淑光 法人或委托代表人: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商城街道商都西路16号 电话:0379-65072575 开户银行:中行偃师商城路支行 帐号:249407156944 纳税人登记号 : 91410300171086961P 邮政编码:471900 | 承 运 方 承运方名称(章): 联系人: 法人或委托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纳税人登记号: 邮政编码: |
十二、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
竞价(履约)保证金五万元整。承运方必须在投标前缴纳竞价保证金(缴纳日期必须早于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必须在中标后2日内与甲方签订承运合同(签订合同后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必须在计划下达(以甲方电话或告知函通知为准)后1日内启动拉运,若承运方违反上述任一情况,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停止参与竞价资格六个月,扣除全部保证金。待承运方履行完全部合同义务后【30】工作日内且其履行合同不存在争议的,由委托方无息返还给承运方履约保证金。承运方如未提出退还保证金申请,履约保证金自动进入下一竞价周期。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大唐洛阳首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 联系人:张淑光
3. 联系电话:037967702565
六、备注
七、附件
八、平台监督举报通道
平台监督举报电话: 010-80731255; 平台监督举报邮箱: dtrlcg-jd@cdt-r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