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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YD-0-202505-022]大唐陕西发电燃料有限责任公司澄城分公司竞价公告


大唐陕西发电燃料有限责任公司澄城分公司竞价公告

承运业务公告

竞价单编号:NCYD-0-202505-022

大唐陕西发电燃料有限责任公司澄城分公司就 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正通煤矿到 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大唐渭南热电有限公司 承运业务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承运业务类型:国内承运

2. 运输方式:汽运

3. 币种:人民币

4. 承/倒运数量:50,000

5. 发货地: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正通煤矿

6. 到货地: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大唐渭南热电有限公司

7. 报价单位:元/吨

8. 交货日期:2025-05-15 至 2025-09-30

9. 运距:260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trlcg.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5-05-15 16:46:15

四、竞价主要条款

一、招标须知

1.采购单位:大唐陕西发电燃料有限责任公司澄城分公司(以下简称“澄城分公司”/或“招标人“)

2.竞价投标单位:通过中国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审核,符合本次投标资格的运输单位。

3. 网上报价时间:以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要求时间为准。

4.各投标单位在报价前,一定要深入调研运输市场,以及实际运输路线中产生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充分考虑厂矿装卸、过衡等费用因素,考虑淡旺季、国家及地方政策因素对运输价格的影响,报价包含以上因素。中标单位价格一旦确定后履约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如出现违约现象,澄城分公司有权取消其拉运资格。

二、招标线路及服务期限

1.招标线路

序号 矿点 接收电厂
1 正通矿 大唐渭南热电有限公司

(1)发货地:正通煤矿地址。

(2)到货地:接收电厂地址。

(3)运输方式:采用汽车运输方式,100%新能源车辆承运。

2.服务期限: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9月30日。

3.承运数量:以每月计划量为准,无最低保底量。

三、 投标单位资格及有关材料

投标单位应具备下列资质(*号项为必备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税务事项通知书)。

以上投标单位资格及有关材料在开标前以纸质版加盖公章的形式报送至招标单位联系人,或在开标前将投标单位资格及有关材料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1075054843@qq.com、qiaolifeng0@163.com(联系人及电话:常利虎18591993072,乔立峰 13572353855)。纪检监督人及电话:刘宇 029-68685358。

四、投标相关要求

1. 本次投标报价采用网上报价(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dtrlcg.com)。经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资质审查通过的运输单位,注册成功后在承运公告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报价。

2.投标方报价为含税运费价格(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点,增值税税率为9%)。

3.投标过程中有下列行为者,投标报价无效。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2)发生相互约定串通报价现象。

(3)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

(4)未在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报价截止时间前向澄城分公司报送 “投标单位应具备下列资质”所带“*”号项资质的投标单位。

(5)其它违反投标管理规定的情况。

五、投标保证金

1.澄城分公司收取投标保证金是为免除因报价方不履行诺言或违反竞价过程有关规定而对自身造成的风险。

2.本次投标保证金20万元(贰拾万元)。投标单位须在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将保证金转入澄城分公司帐户(并保留转款凭证进行查验),未按规定时间转入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取消其评标资格。

3.银行付款凭证务必在用途一栏标明投标线路或者竞价单号,一笔投标保证金只能对应一条线路。

单位名称:大唐陕西发电燃料有限责任公司澄城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城县支行

账户: 61050164790800001169

大额支付行号:105797800015

4.此次招标工作结束后,未选中的投标方保证金,由投标方提出书面申请(或说明),经澄城分公司确认后,按澄城分公司退款流程办理无息退款手续。

5.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澄城分公司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六、竞价结果的确定

1.本条线路根据投标报价最终结果,由低到高确定一家承运商为本次中标单位。若投标报价两家及以上单位相同时,在大唐渭南热电有限公司服务年限长、业绩优秀的单位优先。中标单位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以内确定是否应标,如果在3天内提出弃标,书写“放弃运输中标告知函”并将原件送至澄城分公司。澄城公司收到弃标函后,该条线路按流标处理,重新组织招标。

2.竞价结果最终由澄城分公司评标工作小组确定。

七、承运数质量、及兑现率相关要求

1.数量要求:承运单位在正通煤矿至大唐渭南热电有限公司的拉运途损规定如下:承运运费结算以到厂计量数量为准(厂方汽车衡计量)进行结算。正通煤矿矿发数量与收货电厂入厂验收数量相比较,收货电厂承担矿发数量1.0%正常途耗,超出1.0%部分煤款损失由承运商承担,损失计算方式为:澄城分公司损失煤量✖️按山东能源集团煤炭营销(陕西)有限公司与澄城分公司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结算煤价为准,亏吨扣款在运费中予以扣除,扣除时不考虑税差因素。

2.质量要求:承运单位在正通煤矿至大唐渭南热电有限公司的拉运中必须对煤炭质量负责,收货电厂到厂加权热值与矿方煤炭化验热值相比较,若相差100千卡/千克以内,由收货电厂承担,若相差大于100千卡/千克时,超出100千卡/千克差额部分由承运单位承担,结算时按照澄城分公司与矿方煤炭含税结算单价/入厂加权化验热值×(矿方煤炭化验热值-入厂加权化验热值-100千卡/千克)×矿发量,从运费中予以扣除。

3.兑现率要求:由澄城分公司提前向投标人下达调运计划,投标人应按澄城分公司调运计划组织运输。投标人累计3天兑现率低于日调运计划的50%或累计5天兑现率低于日调运计划的80%,澄城分公司有权取消其拉运资格,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20万元,并在大唐陕西公司系统冻结其一年竞价资格。因电厂原因或矿方停工停产、检修原因以及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启动拉运的,可免除相关责任。

八、调运相关要求及责任

1.承运线路清洁能源运输量占比要求:按100%执行,若中标单位清洁能源运输占比未达到此标准,当月运费整体下浮5元/吨,同时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若承运单位完成二、三季度分月清洁能源运输占比,可以续签2025年四季度承运合同。(清洁能源车辆为纯电或者氢能汽车)

2.承运单位负责由山东能源集团煤炭营销(陕西)有限公司正通煤矿至大唐渭南热电有限公司的煤车组织及拉运工作,安排现场负责人驻正通煤矿,承运单位按照正通煤矿煤炭发运计划组织汽车煤发运,配合厂矿进行煤炭装车、煤炭验收等。发生违反《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承运单位,澄城分公司将按照办法对承运商进行停用(包括“冻结”和“黑名单”)。

3.承运单位负责运输车辆队伍的管理,并使用属地管理部门要求的合法车辆。运输车辆必须熟知和遵守大唐渭南热电有限公司的《燃料异常处理管理标准》等,服从煤场人员的调度管理,发生违反上述制度的责任由承运单位承担。对发生丢煤换煤、掺杂使假或私下将煤卖给第三方的行为,澄城分公司有权不予支付本车运费,并按“澄城分公司损失煤量×当月澄城分公司结算煤价×3“的赔偿标准向中标人主张损害赔偿责任,招标人有权从中标人当月运费中予以优先扣除。

九、履约保证金

1. 本标段履约保证金20万元(贰拾万元)。履约保证金是为了保证中标单位如约完成本标段而为澄城分公司提供的履约担保,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中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视给澄城分公司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澄城分公司有权从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弥补损失。

(1)投标单位在中标后不按澄城分公司规定签订电煤承运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20万元。

(2)在电煤运输过程中因车辆未加盖篷布发生煤炭抛洒、扬尘,造成大唐渭南热电有限公司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罚款由承运方全部承担);不能及时妥善处理路政、环保各方关系,给大唐渭南热电有限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并取消其运输资格。

(3)运输管理不到位,发生丢煤换煤、掺杂使假,相互之间哄抬运价,扰乱市场行为且处理不力的。

(4)私自以澄城分公司名义外运电煤的,并取消其运输资格。

(5)累计发生三次及以上煤质异常或发生不安全事故,给大唐渭南热电有限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及以上的,并取消其运输资格。

(6)不遵守大唐渭南热电有限公司、正通煤矿有关规定,致使发生运输管理纠纷,造成拉运矿点停止3天以上的,取消其运输资格。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贿赂、威胁、恐吓相关工作人员的,并取消其运输资格。

3.若中标单位在收到澄城公司调运计划后,确因自身原因无法拉运,主动提出终止合同,或退出拉运事项的,澄城分公司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20万元。

4.中标单位在合同期内正常履约的,在合同期满后中标人可出具书面退款申请,经审核无误后,按澄城分公司退款流程办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款事宜。

十、付款方式

当月煤炭到厂验收合格后,原则上澄城分公司次月在收到承运单位增值税专用运输发票、结算单据后,经澄城分公司核对无误后,办理结算、付款手续。

十一、其他条款

1.若因天气、运输路况或运输市场发生较大变化等不可抗因素,中标人提出调整运价或终止合同的,须经澄城分公司同意后,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重新确定运价和承运公司,在此之前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停止运输。若中标人继续中标,双方另行签订煤炭运输补充协议。

2.本合同仅限于双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煤炭运输业务,双方均不得将合同权利义务转移至第三方。对于该合同范围外中标人方发生的任何经济纠纷,澄城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发生第三方强行向澄城分公司主张权利并造成澄城分公司经济损失,由中标人全额赔偿。中标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用于债权转让、保理融资、银行贷款、质押和其它融资等业务,否则,给澄城分公司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赔偿,澄城分公司可以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守约方为实现权利而支付的律师费、保全费、诉讼收费、公证费、鉴定费等。

4.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能,任何一方有权向澄城分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二条 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特别约定

双方应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澄城分公司有权对中标人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进行监督,有权在双方履行承运结算手续时要求中标人提供农民工工资领取清单或工资发放计划。若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而中标人不能及时处理的,澄城分公司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20万元,取消其拉运资格,终止合同,并在大唐陕西公司系统冻结其一年竞价资格。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裁定,以未结清的运费为限先行垫付被中标人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在向中标人支付的运费中扣减该部分款项。

十三、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按澄城分公司提供的经济合同文本的格式签订承运合同。

十四、附则

1.招标文件所涉《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供应商管理办法》、《燃料异常处理管理标准》为承运合同文本的有效组成部分,签订承运合同时需中标单位一并阅读签字,中标单位自愿遵守上述制度相关要求。

2.本办法解释权属澄城分公司。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大唐陕西发电燃料有限责任公司澄城分公司

2. 联系人:常利虎

3. 联系电话:18591993072

六、备注

七、附件

八、平台监督举报通道

平台监督举报电话: 010-80731255; 平台监督举报邮箱: dtrlcg-jd@cdt-r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