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
承运业务公告
竞价单编号:NCYD-717113-202507-125
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就 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所属合阳一矿、山阳矿等煤矿到 陕西省,渭南市,韩城市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储煤场 承运业务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承运业务类型:国内承运
2. 运输方式:汽运
3. 币种:人民币
4. 承/倒运数量:150,000
5. 发货地: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所属合阳一矿、山阳矿等煤矿
6. 到货地:陕西省,渭南市,韩城市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储煤场
7. 报价单位:元/吨
8. 交货日期:2025-08-01 至 2025-12-31
9. 运距:77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trlcg.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5-08-01 09:11:45
四、竞价主要条款
一、定义
1.项目法人单位: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竞价单位:需通过中国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审核,符合本次竞价资格的运输单位。
二、竞价单位资格及有关材料
竞价单位资质应满足以下条件:
1.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含道路货物运输);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以上投标单位资质在开标前以纸质版的形式报送至招标单位联系人或在开标前将投标单位资质发送邮箱如下:
燃料物资部邮箱99041164@163.com或34880319@qq.com(联系人:解楠13571529016,刘港15384635400)。
三、竞价相关要求
1.本次竞价报价采用网上报价(大唐煤炭电子购销平台,网址:www.dtrlcg.com),在承运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提交报价。
2.竞价单位报价为含税运费价格(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点)。
3.竞价过程中有下列行为者,报价无效。
(1)未在公告公示期内报价或缴纳足额竞价保证金;
(2)发生相互约定串通报价或者其他围标串标行为;
(3)营业范围中未包含道路货物运输的;
(4)其它违反竞价管理规定的情况。
4.出现人为不可抗因素影响拉运时由双方协商处理。
四、承运煤炭名称(煤种)、运输方式、运距、运价、起运地点、到达地点、税率
矿点/煤 种 | 运输方式 | 运距(公里) | 综合运价 (元/吨)税率9% | 承运数量(万吨) | 起运地点 | 到达地点 | 备注 |
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所属合阳一矿、山阳矿等煤矿(烟煤) | 汽车 | 77 | 无最低保底量。 | 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所属合阳一矿、山阳矿等煤矿 | 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储煤场 | 本次招标承运量以电厂实际计划量为准,无最低保底量。(税率9%) |
五、竞价结果的确定
1.各线路根据竞价最终报价结果排序,由低到高确定竞价中标单位。
2.本次承运竞价选取一家承运单位。
3.竞价结果最终由项目法人单位燃料采购领导小组确定。
六、评标办法
符合竞价相关要求,最低价中标。
服务期限: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无最低保底量,承运数量以电厂和矿方协商确定的实际拉运量为准)。
七、竞价保证金
1.项目法人单位收取竞价保证金是为免除因报价方不履行诺言或违反竞价过程有关规定而对自身造成的风险。
2.本次竞价保证金为20万元(贰拾万元整)。竞价单位须在公告公示期截止时间之前将保证金(历史未退还保证金视为已缴纳)足额转入项目法人单位帐户,未按规定在公告公示期截止时间转入足额保证金的竞价单位取消其评标资格,中标单位中标后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收款单位: 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韩城市支行
开户账号:2605 0425 0902 2124 497
3.此次招标工作结束后竞价单位保证金,未中标单位可由缴纳单位发起退款申请,财务部根据资金情况和相关规定办理退还手续。
八、履约保证金
1. 履约保证金是为了保证中标单位如约完成本项目而为项目法人单位提供的履约担保,本项目基准履约保证金20万元(贰拾万元整),若在合同期内能正常履约,按要求完成项目调运计划,履约保证金按退款流程根据甲方根据资金情况和相关规定办理正常返还。
2.中标单位正常履约结束后,在接到书面申请后,由项目法人单位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
3.中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视给项目法人单位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项目法人单位有权从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弥补损失。
(1)竞价单位中标后不在项目法人单位规定时间内签订电煤承运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2)在电煤运输过程中因车辆未加盖篷布发生煤炭抛洒、扬尘,造成项目法人单位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罚款由承运方全部承担)。
(3)运输管理不到位,发生二次倒运、丢煤换煤、掺杂使假,相互之间哄抬运价,扰乱市场行为且处理不力的。
(4)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贿赂、威胁、恐吓相关工作人员的。
九、运输质量及安全环保要求
1. 所有车辆需满足政府最新安全环保要求。为建设绿色低碳型能源企业,本路线对清洁能源运输(仅限纯电或氢能汽车)量占比要求达到100%。若中标单位清洁能源运输占比未达到此标准,当月运费整体下浮5元/吨,同时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2. 司乘人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及电厂汽车运输管理制度,运煤车辆在运输途中必须全程用完整的帆布将车厢覆盖严密,进入采样区域后方可揭开。运煤车辆进入厂区后要遵守厂规厂纪,运煤路及厂区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避免扬尘及抛洒。运输途中和在电厂区域内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承运商自负,收货电厂无关。由于承运商车辆在运输途中未加盖篷布造成煤炭抛洒、扬尘而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处罚款由承运商承担。
3. 本次招标承运量以甲方每月根据实际需求的计划量为准,无最低保底量。由甲方提前向乙方下达调运计划,乙方应按甲方调运计划组织运输。如乙方在每月拉运中累计5天兑现率低于甲方日调运计划的50%或累计10天兑现率低于甲方日调运计划的90%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取消中标单位承运资格终止合同,并冻结一定时间的竞价资格。
4. 若因矿方生产或发货、甲方停止或减少采购、天气、道路、环保、疫情防控等原因造成的拉运减少部分,不计入兑现率计算。
5. 承运单位的运输车辆须全程安装GPS跟踪系统,且为电厂提供GPS实时查询功能,能够满足电厂随时查看任意车辆的行车轨迹、时间等要求。
6. 中标单位组织的运力信息需录入物流监管平台,确保所有承运车辆纳入统一监管,对未纳入平台监管的车辆,甲方将禁止入厂。
十、数量及质量验收
数量验收:数量以吨为计量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以甲方汽车衡计量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所属合阳一矿、山阳矿矿发数量与甲方入厂验收数量相比较,矿发量与到厂量之间的差额由甲方承担0.4%的运损,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相应煤款(以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与甲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约定为准)和运费。亏吨在运费中按照当期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出矿价在运费中予以扣除,扣除时不考虑税差因素。
质量验收:以到厂检验为依据,月度入厂加权化验热值(Qnet,ar)与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所属合阳一矿、山阳矿出具的矿发化验热值相比较,差异≤50千卡/千克时由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相应煤款(煤款以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与甲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约定为准)。亏卡在运费中按照当期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出矿价在运费中予以扣除,扣除时不考虑税差因素。
十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矿点调运计划在可能根据电厂发电用煤情况及矿方生产、煤质变化情况进行调整,会出现增加或减少,中标单位在实际拉运中应严格配合执行,否则将视为违约行为。
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把煤运到目的地。
2.甲方有权对乙方汽车装车、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督,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如发现有车辆二次转运、掺杂使假、卖煤、换煤等行为,甲方有权利立即终止与乙方的煤炭运输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煤炭、运输及其他相关损失。
3.当甲方到厂热值与矿发热值偏差较大,或其他煤炭指标与矿发化验偏差较大时,甲方有权利终止与乙方的煤炭运输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煤炭、运输及其他相关损失。
4.甲方除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运输费用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刑事案件、财产损失、交警罚款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对于该合同范围外乙方发生的任何经济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发生第三方强行向甲方主张权利并造成收货方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甲方损失。
十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运输费用的权利。
2.在甲方未能按期办理结算手续时,乙方有权终止运煤。
3.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计划量组织车辆运输,不能因天气变化、查超限制、油价上涨 、路况不好、人为阻挠等原因而停止或减少对甲方煤炭运输数量。
4.乙方对运输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
十三、结算及付款
汽车运输实行按月一票结算,当月拉运,次月结算付款。甲方应在每月20日之前根据到货情况开具结算单,乙方开具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到甲方财务管理部办理结算手续。收到乙方应税票据后60日内付款。付款方式为现汇,若遇资金确有困难,经双方协商,付款期限可适当推迟。
十四、违约责任
1.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加强沟通,因乙方原因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运输煤炭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留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2. 乙方有人为掺杂使假、换煤或私下将煤卖给第三方的行为,乙方应按损失煤量×煤价×3倍向甲方赔偿损失。赔偿款由甲方从乙方的运费中扣除。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解除运输合同。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后,在【60】日内且不存在争议,由乙方提出退款申请,甲方无息返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
十五、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
1、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十六、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 联系人:解楠、刘港
3. 联系电话:09135386368、09135386361、09135386301、13571529016、15384635400。
4. 监督电话:09135386092、6093、6094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 联系人:解楠
3. 联系电话:09135386368、5386361
六、备注
七、附件
八、平台监督举报通道
平台监督举报电话: 010-80731255; 平台监督举报邮箱: dtrlcg-jd@cdt-r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