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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YD-111808-202509-023]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分公司-2025年09月-05竞价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分公司-2025年09月-05竞价公告

承运业务公告

竞价单编号:NCYD-111808-202509-023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分公司就 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县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朔州煤电有限公司到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沙岭子站 承运业务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承运业务类型:国内承运

2. 运输方式:火运

3. 币种:人民币

4. 承/倒运数量:21,000

5. 发货地: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县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朔州煤电有限公司

6. 到货地: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沙岭子站

7. 报价单位:元/吨

8. 交货日期:2025-09-10 至 2025-09-30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trlcg.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5-09-09 15:38:57

四、竞价主要条款

各承运商参与报价前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本次运输为火车运输,需要有足够火车运力。
2、各参与报价单位应杜绝围标,严禁同一法人、同一联系人、同一联系方式、同一IP地址等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参与同一次竞价(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情形),如发现此类情形则做废标处理,同时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供应商法律责任的权利。
3、本次为分段报价需在报价时说明发站站台名称和从煤矿自提点到沙岭子站含9%税费的各项运输费用明细,即:在报价单元报总价,在备注栏中详细说明发站站台、短盘至站台费用、站台费用、铁路运费(含取送车费)、其他费用等,涉及多段铁路、公路运输的需分段列明。
4、必须保证到厂燃煤的粒度在50MM以下。
5、本次竞价的所有具体条款均以最终的承运合同条款为准。
(一)、竞价填报要求
1.在竞价前,承运方必须具有运输行业从业资格,具有运输经营相关资质的专业物流企业;或具有运输经营相关资质的煤炭销售企业,并提供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证件,需要在大唐燃料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dtrlcg.com)完成承运商注册准入,再经托运方审核后方可具备报价资格。
2.在竞价前,承运方需提前对接托运方和矿方,了解装卸及其它相关情况,若盲目报价则视为恶意竞价,报价无效。
3.在竞价时,承运方填报含税运费报价数值采取小数点后保留一位的形式,如9.8元/吨。
(二)、竞价结果确定规则
1.最终确定 1 家总价最低报价为成交承运方,以最低总价报价价格为最终价格。如该矿点承运报价出现2家及以上承运方报价最低且相同时,则重新组织竞价。
2.如遇最低报价高于市场实际值,经双方谈判可将价格下调以符合市场实际值,如果不能符合市场实际,托运方有权终止本次托运采购,重新组织招标。如果合同期内,市场运费价格大幅波动,脱离实际签订的运费价格,双方均可提出终止本次合同的要求。
3.承运方中标后,及时与托运方签订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运输方式及要求
本项目下的运输由承运方组织,并以火车运输的方式运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承担全部费用。
(1)承运方伪造铁路货票、铁路运票、增值税发票等票据,托运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2)承运方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范围进行均衡发运,每次发运前必须征得托运方同意,严格服从托运方调运人员管理,未经托运方同意,造成车站压车,每次考核20000元至50000元。对于未经托运方许可而擅自发运,造成压车且被铁路部门调卸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运方承担。
(3)每年度11月1日至次年4月1日,承运方必须确保在车厢内提前喷洒足量的防冻液,确保到厂后接卸正常。由于喷洒防冻液不及时不足量等原因造成冻煤到厂后接卸困难、影响接卸效率的,结合实际情况对承运方进行每次20000元至50000元的考核处理,情节严重的勒令停装,并扣除全部运费。
(4)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货物交付托运方之前,煤炭毁损、灭失的风险及损失由承运方承担。
(5)承运方从煤矿拉运至站台的燃煤,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承运时间内装车并拉运进厂。合同期结束后,严禁在站台存放燃煤。
(6)矿方要求托运方办理的业务,均由托运方相关业务人员负责,承运方不得代理托运方办理任何业务。
(四)、计划、兑现考核
1.承运方须按照托运方调运计划组织发运,如未按照计划发运,视情况扣除其部分或全额保证金,并有权追究承运方给托运方带来的损失。
2.承运方负责将托运方订购的煤炭运输到托运方指定地点。
3.承运方如发生未按合同确定的煤矿拉煤、煤质不符、以近顶远、以次充好、途中换煤、卸煤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承运方除承担托运方的一切损失外,托运方将拒付相应运费并按照10万元/车赔偿托运方损失。
4.由承运方的其他违约行为给托运方造成损失的,按照具体损失对承运方进行考核。
5.以上罚金和赔偿费从运费中扣除,不足部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托运方实际损失的,托运方保留通过诉讼要求承运方赔偿所有实际损失的权利。
6.数量考核:一个结算周期内,数量损耗超过1.2%(不含1.2%),超损部分由承运方承担,以吨为计量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字,只入不舍。数量以货物起运地发运吨位与货物到达地结算吨位(火车运输以托运方轨道衡数量验收吨位为准,汽车运输以托运方汽车衡数量验收吨位为准)作对比。数量考核=托运方与矿方的具体结算价格×超损数量,将从承运方应结算运费中扣除。
7.质量考核:一个结算周期内,托运方对煤炭出矿热值与到厂热值进行对比,在一个结算周期内,到厂质量加权平均值与出矿加权热值超过100大卡(不含100大卡),超出部分每卡按照托运方与矿方的煤款结算单卡价(只入不舍保留四位小数)从运费中扣除。质量考核=托运方与矿方的具体结算数量×超损质量×托运方与矿方的煤款结算单卡价,将从承运方应结算运费中扣除。
(五)、数量及质量验收依据
1.数量验收依据:以托运方计量衡器数量验收吨位为准,以吨为计量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质量验收依据:以托运方化验结果为准。
3.结算依据以发货时间为准。如承运方对质量和数量有异议,须在供应煤炭到达托运方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六)、结算及付款
1.在承运方将合同约定的数量(或一个结算周期)运输完毕,托运方验收合格并没有异议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可以办理结算手续,结算价格以全部货物经托运方验收后核准价格为准,经双方确认,结算数量以到厂过衡数量为准。承运方与托运方核对承运数量和运费,双方结算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承运方向托运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
2.结算总价款=结算数量×短盘至站台费用+结算数量×站台费用+实际发生的铁路运费(以铁路货物运单金额或发票为准)+结算数量×其他费用-考核费用,需折算成9%税率开具发票。结算数量为到厂验收数量,凡涉及数学计算小数点保留位数以托运方实际发生为准。
3.承运方对运输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负责,托运方只负责按照运费结算单核对的运输重量和质量进行付款,其他费用一律由承运方承担。
4.付款方式:网银支付或银行转账。
5.付款账号:合同签订账户。
(七)、合同变更与解除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合同继续有效。一旦承运、托运双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应以补充协议形式经双方加盖合同章确认,视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内容为准。
(一)发生如下任何一种情形的,托运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 承运方违反合同义务,经托运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仍未纠正的;
2. 承运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经托运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仍未履行的;
3. 在约定的交货日前5日,托运方通知承运方的;
4. 承运方发生破产清算、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的;
5. 合同约定的其他托运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二)合同期内,如果因市场运费价格大幅波动,脱离实际签订的运费价格,双方均可提出终止合同的要求。
(八)、竞价保证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
1. 承运方报价时,须从公司对公账户向托运方指定的银行账号电汇支付竞价保证金100万元。托运方没有收到承运方应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将视承运方自动放弃本次竞价。缴纳保证金必须使用对公账户,严禁使用私人账户转账。托运方对公账户信息:单位名称(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分公司),税号(91130700806316389T),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朱家庄),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宣化支行),银行账号(0412041509221004911)。
2. 中标并签订合同后,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托运方须给承运方出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款票据,保证金一次性支付后可以每次签合同时重复使用。如果双方确认终止合作,承运方出具托运方所开的收据,办理相关手续后,托运方退还竞价保证金(承运方未中标)本金(不计利息)或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本金(不计利息)给承运方。
(九)、违约责任
1.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加强沟通,因承运方原因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发运煤炭的,承运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托运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留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托运方实际损失超出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承运方还应赔偿超出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部分。
2. 承运方中标签合同后,必须具备按照时间进度兑现合同的能力,否则托运方有权核减合同数量并扣除相应合同保证金。
(十)、不可抗力
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征用、没收等不可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事件与因素)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双方对此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 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在3日内将情况通知另外一方,并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或影响消除后3日内向另外一方提供相应书面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或影响消除后,对于合同相关的约定事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合同,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争议解决
1. 异议期限:双方对质量和数量如有异议,须在供应煤炭到达托运方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
2.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托运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 在诉讼期间,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及使用合同专用章加盖合同骑缝后生效。
2. 合同由双方保密,未经许可不能对外提供,除非法律规定需要。
3. 合同仅限双方煤炭运输业务,承运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得债权用于债权转让、保理融资、银行贷款、质押和其它融资等业务,否则,给托运方造成损失的,承运方应赔偿托运方损失。如发生上述情况,托运方可以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而不需根据给予承运方任何纠正或整改宽限期。解除通知到达承运方之日本合同解除。
4. 双方约定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经双方盖章确认的合同相关的往来传真文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合同是通过竞价程序订立的,则竞价文件构成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有冲突,以合同内容为准。合同一式五份,托运方执三份,承运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除合同编号外,其他条款应为打印文本,手写无效。
5. 未经托运方书面同意,承运方不得将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6. 承运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开户银行信息以及其它信息进行变更后,没有及时通知托运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运方承担。合同所列通讯地址为托运、承运双方在民事诉讼程序时的送达地址。
(十三)、注意事项:
1.承运方必须与托运方签订安全协议,并承担相关安全责任。
2.本次承运竞价的托运方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分公司。
3.已通过注册审核的承运方均可参与竞价。
4. 承运方报价时,须从公司对公账户向托运方指定的银行账号电汇支付竞价保证金100万元。托运方没有收到承运方应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将视承运方自动放弃本次竞价。缴纳保证金必须使用对公账户,严禁使用私人账户转账。托运方对公账户信息:单位名称(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分公司),税号(91130700806316389T),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朱家庄),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宣化支行),银行账号(0412041509221004911)。
5.联系电话:15033660899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分公司

2. 联系人:王英瑞

3. 联系电话:

六、备注

七、附件

八、平台监督举报通道

平台监督举报电话: 010-80731255; 平台监督举报邮箱: dtrlcg-jd@cdt-r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