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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YD-919142-202510-045]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


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

承运业务公告

竞价单编号:NCYD-919142-202510-045

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就 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沧州沧港铁路有限公司(杨庄货场)到 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埕口镇大唐鲁北电厂 承运业务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承运业务类型:国内承运

2. 运输方式:汽运

3. 币种:人民币

4. 承/倒运数量:200,000

5. 发货地: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沧州沧港铁路有限公司(杨庄货场)

6. 到货地: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埕口镇大唐鲁北电厂

7. 报价单位:元/吨

8. 交货日期:2025-10-27 至 2026-03-31

9. 运距:48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trlcg.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5-10-24 17:16:15

四、竞价主要条款

煤炭运输合同

合同编号: 竞价编号:

签订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

签订日期:

甲方: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运甲方采购煤炭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一、机制:甲方委托乙方承运河北杨庄站至甲方储煤场的煤炭运输任务,乙方愿意接受并完成此委托。乙方在竞价时缴纳的20万元竞价保证金(以财务凭证为准),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在该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证金使用完毕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时限内重新补足;若由于乙方原因未按要求及时交纳或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作业程序:①甲方根据厂内需求情况,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及乙方参运车辆的数量→②乙方接到指令后赶至甲方指定煤炭中转站→③甲方组织装车,不在本次参运范围的车辆,甲方不予装车→④乙方运输到甲方指定储煤场→⑤甲方过磅验收后出具验收单,乙方索取回单联留存。

三、运输方式:汽运。乙方参运车辆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1、运输车辆必须为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氢动力汽车)。

2、必须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标载车辆,不得是超限运输车辆。

3、必须采取有效苫盖措施,避免扬尘洒煤、污染道路及周边环境,否则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运输车辆在货场装车过磅后,必须待甲方人员对车辆检查无误后方可发车。乙方运输车辆到达甲方汽车衡和储煤场后,必须经甲方验收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卸车。

5、乙方使用和组织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交通部、国家环保部最新颁发的法律法规,禁止运输车队使用违规车辆,如有违规情况发生,一切后果由运输车队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

6、必须安装车载端定位系统(北斗系统),实时开启,甲方可随时查看车辆行驶轨迹。

7、须在车辆后车厢安装具备1080P及以上分辨率的全程监控摄像头,摄像头需覆盖车厢内煤炭装载、运输及卸载全过程,无监控盲区;监控视频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0天,且需支持按运输时间段、车辆编号精准检索调阅,确保煤炭运输数量异常、货损等问题发生时,可通过视频完整溯源,甲方有权定期检查摄像头运行及视频保存情况,乙方需配合提供所需视频资料。

四、运输线路与运输量:

杨庄货场至甲方指定储煤场,路线按甲方指定路线。

运输量:运输量约为 万吨,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甲方根据实际生产需求调整发运计划,乙方无条件服从。

五、合同价格:

杨庄货场至甲方储煤场所有费用: 元/吨(竞价成交价)(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9%)

六、运费结算

1、双方按月对当期运输量进行核对。甲方出具结算单由乙方盖章确认,如有异议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

2、乙方根据确认无误的结算单,开具税务管理部门认可并能抵扣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核对无误后进行结算。付款方式为现汇或银行承兑汇票。

3、若乙方在当月因违反合同约定而发生赔偿金、违约金,乙方接甲方通知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甲方财务部缴纳赔偿金、违约金。若乙方不能按时缴纳赔偿金、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

4、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国家税率调整,按不含税单价和调整后的新税率开票结算。

七、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

(1)甲方拥有货物所有权。

(2)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包括发运路线、发运时间、汽车数量、煤炭运输量、发运地点和卸货地点)。

(3)甲方有权指挥和调度乙方运输中的每一辆车,有权要求乙方车辆入厂后必须遵守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4)甲方保证及时支付货款及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5)甲方人员有权监督、监管乙方自货场至甲方储煤场的全部运输环节。

2、乙方:

(1)完成合同约定的运输任务后,有权获得相应的运输费。

(2)乙方接到甲方指令后,必须按甲方的要求组织运输。如不能按时启运,须在半小时内及时回复,甲方有权调剂其他运输单位承运。

(3)乙方的风险责任期间、范围、赔偿程序:

①自甲方煤炭装入乙方承运车辆之时起至运达甲方指定储煤场为止。

②除不可抗力外,承运期间基于任何其他原因给甲方煤炭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整车灭失、数量短少、质量受损、被盗、被抢、交通事故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③当煤炭发生损失时,乙方需将详细情况及时告知甲方备案。自双方对事故发生之损失额进行核实签字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以现金方式缴纳损失赔偿金。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有关的跟踪监督制度,如不执行,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停运处理。

(5)乙方必须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甲方运输要求的运输车辆(包括车型、台数及车牌号)和合格运营人员。

(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发出的运输指令,所有运输车辆必须全程行驶于甲方指定公路路线,严禁擅自偏离路线或驶离公路。若因地震、暴雨、交通事故等因素需临时停车或变更路线,乙方车队须立即向甲方如实汇报时间、地点及原因,并留存现场照片或视频,待问题因素消除后,需第一时间向甲方报备恢复运输情况,全程配合甲方后续调查核实工作。

八、违约责任的承担

1、因乙方运输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甲方有权立即与乙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不论何种情况导致运输发生逾期时,乙方需在第一时间立即通知甲方。否则,一车次逾期0.5小时及以上时,甲方有权考核乙方每车次500元-1000元。

3、拉运过程中乙方未按甲方调运计划完成承运任务,每发生一起,甲方有权考核乙方600元-1000元。

4、按甲方单列火车煤过沙胡同轨道衡煤炭重量进行拉运,汽运路途损耗不能超过轨道衡煤炭重量的1 %,亏损率<1 %不予考核。亏损率≥1%时,甲方将根据以下情况对乙方进行考核:

单车入厂净重与出站(杨庄货场)净重存在差异,甲方将根据差异情况对乙方进行罚款:0.2吨<(出站净重-入厂净重)≤0.5吨,具体罚款公式为:(出站净重-入厂净重)*1(系数)*煤炭出站价;0.5吨<(出站净重-入厂净重)<1吨,具体罚款公式为:(出站净重-入厂净重)*2(系数)*煤炭出站价;(出站净重-入厂净重)≥1吨,具体罚款公式为:出站净重*煤炭出站价,煤炭出站价格由甲方确定。

5、甲方有权不定期通过车载视频监控、车辆行驶轨迹系统对运输路线进行抽查。若发现乙方车辆未向甲方汇报且擅自驶离公路,每车次按2000元标准对乙方进行考核;若因乙方未汇报且擅自驶离公路导致煤炭出现丢失、损坏、洒落等损失,甲方有权依据实际损失情况(以乙方煤炭采购价格及损失数量核算)要求乙方赔偿,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一步追责的权利。

九、特别约定:

1、乙方承诺根据甲方要求随时调整运力,确保完成甲方煤炭运输任务。每月三次(含)以上不按照甲方要求出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对乙方运送的煤炭质量、数量提出异议并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确认属实后,乙方承担确认异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合同执行中,如果发现乙方串通其他运输单位哄抬运输费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扣除其全部风险保证金。

4、煤炭运输中,乙方应保证煤炭不被更换、掺杂使水等。否则,除没收当次所运输煤炭外,乙方还需按所运输煤炭到甲方指定储煤场价格的3倍对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车辆、人身伤亡事故或因为违法犯罪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若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运输车辆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必须遵守甲方所规定的规章制度和指挥调度。否则,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考核。

7、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派车,配合甲方完成实煤校验工作。运价按实煤校验运输合同执行。

8、合同签订后,由于不可抗力、上级部门干预、地方政府介入以及甲方自身原因等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有权提前3天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解除通知到达时生效,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9、合同解除或执行完毕后,乙方如无赔偿金、违约金扣除情况发生,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交的风险保证金。

10、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严格履行乙方义务,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十、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应相互协作。如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期限为2025年10月27日至2026年3月31日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作为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为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埕口镇通讯地址:
联系人:何浩正联系人:
联系电话:0543-5075096联系电话: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棣支行开户行:
账号:242906776257账号:
税号:913716236872043086税号:
电邮:cdt_sd_lbrlb@163.com电邮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 联系人:何先生

3. 联系电话:18554309567

六、备注

1.承运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煤炭进行运输,运输车辆必须为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氢动力汽车)

2.本次运输是煤炭物流运输,承运方以汽运运输的方式承运沧州沧港铁路有限公司(杨庄货场)内存放的托运方所购买煤炭至托运方煤场的煤炭运输任务。

3.在报价前承运方应仔细研读竞价公告,各承运商应提前沟通货场(沧州沧港铁路有限公司(杨庄货场))和托运方了解作业环节的所有流程及其他相关情况,认真做好成本测算。若盲目报价或无法满足有关资质要求则视为恶意竞价,报价无效。

4.承运方必须2个工作日内向鲁北公司缴纳保证金20万元,已有保证金,但保证金不足20万元的,也需向鲁北公司账户内补足剩余金额,承运方对此无异议。帐户信息: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无棣支行、银行账号:242906776257,转账备注:保证金。

5.承运商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资质。

6.本次仅选取1家,最低价中标。其他参与竞价非最低报价公司,恕不另行通知。

7.运费付款方式:现汇或银行承兑汇票。

8.本次竞价最终解释权归鲁北公司所有。

七、附件

八、平台监督举报通道

平台监督举报电话: 010-80731255; 平台监督举报邮箱: dtrlcg-jd@cdt-r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