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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YD-129434-202601-111]山西大唐国际临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


山西大唐国际临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

承运业务公告

竞价单编号:NCYD-129434-202601-111

山西大唐国际临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就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雪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到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山西大唐国际临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承运业务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承运业务类型:国内承运

2. 运输方式:汽运

3. 币种:人民币

4. 承/倒运数量:3,000

5. 发货地: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雪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6. 到货地: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山西大唐国际临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7. 报价单位:元/吨

8. 交货日期:2026-02-01 至 2026-02-28

9. 运距:25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trlcg.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6-02-02 11:25:51

四、竞价主要条款

本竞价公告作为山西大唐国际临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雪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炭销售合同(合同编号:202600327HZ-DL-GL )的附件,承运人竞标成功后,作为甲方与山西焦煤物流有限公司签订运输合同的依据,山西焦煤物流有限公司与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参与竞价的承运单位必须在山西焦煤物流平台注册、备案,具备山西焦煤物流的运输资格,不具备资格者参与,竞价成功后,该标按照作废处理。

甲方:托运人山西大唐国际临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承运人:中选人

发货地: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雪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到货地:山西大唐国际临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竞价合同周期: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

拉运量:根据与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该矿点年度合同及月度增量合同为依据。

一、车型要求:新能源(电动、氢能)车辆。
二、竞价保证金:
1.承运人报价前,须从公司基本账户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电汇支付竞价保证金。竞价完成后,甲方没有收到承运人应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视该报价为无效报价,并半年内禁止再报价。中选供应商按报价结果依次顺延。
2.竞价保证金缴纳:竞价保证金为10万元。
3.中选并签订合同后,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承运单位必须在山西焦煤物流平台注册、备案,承运单位中标后,我公司根据中标情况向山西焦煤物流有限公司确定其运输资格、价格。
4.甲方须给承运人出具加盖财务公章的收款票据,保证金一次性支付后可以每次签合同时重复使用。如果承运人未中选,承运人出具甲方所开的收据,办理相关手续后,甲方退还竞价保证金。
5.山西大唐国际临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平阳支行,账号:04-482001040011699,联系人:马靖18536059132。
三、结算价格及方式:

(一)合同单价:xx元/吨(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9%),该费用包含山西焦煤物流管理费、煤场装卸费用、过路费、运输费等全部费用。该合同价格作为我公司与山西焦煤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的运输价格。

(二)结算数量:承运人拉运煤炭的数量以甲方过磅计量为准。

1.到厂煤炭数量以矿方提供矿发量为基准,运损在1%范围内不予处罚。

2.若运损超过1%时,约定在承运人运费中扣除所超差数量的折算煤款。

(三)结算质量:承运人对拉运煤炭的质量负责。

1.按照结算合同周期计算,到厂煤炭周期加权平均热值以矿方合同周期煤炭化验结果热值为基准,在±70千卡/千克范围内不奖罚。

2.若发生煤质异常的情况,周期平均到厂验收加权热值超差大于70千卡/千克时,按当期《煤炭(中煤)购销合同》含税煤价折算成卡价(单位:元/[(千卡/千克)×吨])×(当期合同结算热值-70千卡/千克-当期到厂验收加权平均热值)×煤款结算数量进行考核,在承运人运费中直接扣除。

(四)结算方式

应按甲、承运人双方共同确认后的运费总额向山西焦煤物流有限公司发结算说明。甲方凭山西焦煤物流开具的运输费发票予以结算。

(五)价格调整

投标方应充分考虑外部环境影响,原则上竞价成功后不再调整,如因特别突出问题变化影响,通过竞价方式重新竞标。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义务给承运人的运输车辆在过磅、采样、卸车等过程中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

(二)承运人权利和义务

1. 承运人有义务依据甲方的调运计划,按时到甲方指定的煤矿拉运。

2. 承运人应积极与煤矿进行沟通,有义务将煤矿出现的异常问题及时反馈给甲方。

3. 承运人的运输车辆进入甲方生产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调度、管理,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煤场安全、运煤汽车管理等制度,司机不得随意流动,否则发生事故,承运人负全责。

4.承运人对承运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5.承运人必须使用手续齐全的新能源运输车辆为甲方拉运。

6.承运人车辆不得出现掺杂、换煤及中途落地中转。

五、违约责任:
(一)履约保证金:投标时缴纳的10万元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承运人履行全部合同义务后且其运输的货物不存在争议的,由甲方无息返还给承运人。

(二)如承运人车辆出现掺杂和换煤等现象,一经发现,每车扣款10万元,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情节特别恶劣的,甲方可取消承运人拉运资格,并扣除承运人全部履约保证金。

六、不可抗力因素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甲方、承运人双方均无法控制的情况发生,双方均可免责或适当履行合同。

七、争议的解决

甲方、承运人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本着协商解决的原则,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山西大唐国际临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 联系人:任秀英

3. 联系电话:15536763087

六、备注

七、附件

八、平台监督举报通道

平台监督举报电话: 010-80731255; 平台监督举报邮箱: dtrlcg-jd@cdt-r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