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东营发电有限公司竞价公告
竞价单编号:NJJD-919148-202602-041
大唐东营发电有限公司就2026年02月市场煤采购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煤种:烟煤
2. 采购数量:20,000吨
3. 交货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大唐东营发电有限公司卸煤沟
4. 交货日期:2026-02-05 至 2026-02-15
5. 运输方式:汽运
6. 交货价格:到厂价
7. 数量验收方式:厂方
8. 质量验收方式:厂方
9.货款结算方式:1.卖方按照约定时间完成供应后,买方验收完毕后向卖方出具《结算确认函》,双方共同确认无异议后,卖方根据买方出具的《结算确认函》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卖方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向卖方支付已结算确认的全部货款。结算以元(人民币)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2.付款方式:现汇。。
10. 是否含税:含税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trlcg.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6-02-04 15:59:00
四、质量标准
煤炭指标 | 单位 | 典型值 | 拒收值 |
|---|---|---|---|
发热量(收到基低位) | kcal/kg | ≥4,200 | <3,500 |
收到基全硫St,ar | % | <1.2 | ≥2.2 |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 | % | 30-41 | |
收到基灰分Aar | % | ≤28 | |
全水分(Mt) | % | <20 | |
空干基内水(Mad) | % | ||
粒度 | mm | ≤100 | |
灰熔点(ST) | ℃ | ≥1,300 | |
哈式可磨系数(HGI) | HGI | ≥50 |
五、奖惩标准
注: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需在竞价结果确定前缴纳保证金至东营公司账号(之前有未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公司默认为已缴纳),竞价成功签订合同的,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参与竞价供应商应向大唐东营发电有限公司缴纳8万元竞价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帐户名称:大唐东营发电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营港支行,银行帐号为37050165850100000125
一、收货人名称、交货地点、交货时间、数量、品种规格及质量要求
1.收货人名称:大唐东营发电有限公司
2.交货地点:大唐东营发电有限公司厂内煤场
3.交货时间:见详情
4.品种规格及质量要求:
卖方所供煤炭需满足《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和以下煤质指标要求:
| 品种 | 发热量 | 全水 | 灰分 | 挥发分 | 硫份 | 灰熔点 | 哈氏可磨系数 | 粒度 |
| 烟煤 | Qnet,ar (千卡/千克) | Mt (%) | Aar (%) | Vdaf (%) | St,ar (%) | ST (℃) | HGI | (mm) |
| ≥4200 | ≤20 | ≤28 | 30-41 | ≤1.2 | ≥1300 | ≥50 | ≤100 |
所供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对卸输煤设施、煤炭制粉系统及燃烧设备造成意外损坏的物质,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卖方承担。
二、运输方式
1.运输:本合同项下煤炭的运输由卖方组织,托运人为卖方,并以汽车运输的方式运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如卖方与发货人不一致,卖方需向买方提供由发货人出具的发运煤炭权属的证明材料,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结算附件。卖方负责汽车运输时,运输车辆需采用方型平底车拉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排放标准,使用国五及以上车辆,全程加盖苫布,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运输,并遵守收货人的调度和指挥。
2.风险分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在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煤炭所有权归卖方所有,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及损失由卖方承担。在货物交付收货人后起,煤炭所有权转归买方所有,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及损失由买方承担。
3.费用承担:在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有关本合同项下煤炭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堆存费、仓储等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交付收货人后,有关煤炭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三、数量及质量验收
1.数量以吨为计量单位,保留两位小数,以收货人汽车衡计量结果为验收依据。参与竞价供应量应大于3000吨,否则视为竞价无效;
2.质量以收货人化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按照国家标准采样、制样、化验)。
3.数、质量差异处理
卖方有权对质量验收过程进行监督,但不得影响和干预买方验收工作。如卖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应在接到该批次验收结果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双方委托具有CNAS或CMA资质的第三方煤质检验机构对备查样进行复检,复检结果超过国标规定的再现性规定后,双方以第三方化验结果进行最终验收结算;如不超过国标规定的再现性规定,以买方检验结果为准。如卖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则该验收结果即作为最终验收结算依据。复检费用由提议方承担。
4.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卖方应熟知和遵守收货人验收相关制度或标准,掺杂使假或违反收货人相关制度或标准的责任由卖方承担。
(2)买方发现单批次煤炭中伴有石油焦、煤泥、石块、矸石、草捆等杂质的,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煤质异常及纠纷处理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卖方对此没有异议。
(3)该合同单日批次进煤要求不少于10车。
(4)以最低报价价格为最终价格,如相同报价出现2家及以上有效供应商时,按照竞价平台系统排名进行确定分量顺序。
四、合同价格
1.煤价(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3%),采用单卡计价方式。
煤价=基准价格+质量调整价+数量调整价+其他因素调整价。
(1)基准价格:以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加权平均结果进行计价,为到厂含税价格,具体如下:
| 热值范围 Qnet,ar(千卡/千克) | 热值基准价格 元/[(千卡/千克)×吨] | 加权方式 | 基准价格公式 |
| 4200≤Qnet,ar | 中选价格 | 合同周期 | 收到基加权低位发热量×热值基准价格 |
| 4000≤Qnet,ar<4200 | 中选价格降低1厘 | 合同周期 | 收到基加权低位发热量×热值基准价格 |
| 3500≤Qnet,ar<4000 | 以4000千卡/千克为基准,每降低1千卡/千克,按照(热值基准价格*2)扣罚 | 合同周期 | |
| Qnet,ar<3500 | 0.06或买方有权拒收单批次 | 单批次 | |
| 卖方每个自然日运输至买方收货地的煤炭数量作为一个批次,单批次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低于3500千卡/千克时,该批次所供煤炭按照本合同约定价格单独结算,不与高热值煤加权结算,结零为止。 | |||
(2)质量调整价:
全水分、灰分、挥发分、硫份、灰熔点等指标以本合同约定的各品种“煤炭质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结算金额为负数时,结零为止。
| 煤质指标 | 指标范围 | 变化幅度 | 价格增减额 (价格或比例) | 增减基准 | 加权方式 | 质量调整价公式 |
| 硫份 | 1.7%< | 0.01% | 减2元/吨 | 1.2 | 单批次 | (加权验收值-增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
| 1.4%< 硫份≤1.7% | 0.01% | 减1元/吨 | 1.2 | 合同周期 | ||
| 1.2%< 硫份≤1.4% | 0.01% | 减0.5元/吨 | 1.2 | 合同周期 | ||
| 灰熔点 | <1300℃ | 1℃ | 减0.2元/吨 | 1300 | 合同周期 | |
| 挥发分 | 41%< | 0.01% | 减0.02元/吨 | 41 | 合同周期 | |
| <30% | 0.01% | 减0.02元/吨 | 30 | 合同周期 |
根据双方无异议的质量验收报告,收到基全水分超出本合同中约定以上的部分为非煤炭重量,结算金额即为:(过衡总重量-非煤炭重量)*到厂验收未扣水单价。实际结算单价为:结算金额/过衡总重量。
(3)数量调整价:
以本合同约定的合同数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结算金额为负数时,结零为止。
| 煤质指标 | 指标范围 | 变化幅度 | 价格增减额 | 增减基准 | 数量调整价公式 | 备注 |
| 90%≤兑现率≤110% | 符合要求,不作调整 | |||||
| 85%≤兑现率<90% | 1% | 减2元/吨 | 90% | (增减基准-兑现率)/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分段累计考核)(按结算总量考核) | ||
| 55%≤兑现率<85% | 1% | 减4元/吨 | 90% | |||
| 55%>兑现率 | 1% | 减6元/吨 | 90% | |||
| 110%<兑现率≤120% | 1% | 减2元/吨 | 100% | (兑现率-增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按结算总量考核) | 必须签订补充协议 | |
| 120%<兑现率 | 1% | 减2元/吨 | 100% | 必须按照议价采购流程进行决策,签订补充协议 | ||
六、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买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大唐东营发电有限公司
2. 联系人:李锋
3. 联系电话:05466365232
八、备注
受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由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平台对煤炭竞价实行有偿服务,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服务费收费主体单位: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二、竞价服务费交纳对象:煤炭供应商(不含承运等供应商)。 三、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1元/吨(含税)。 四、竞价服务费收取及确认规则 具体规则请参照平台《供应商须知》、《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 五、竞价服务费缴费账户: 账户名称: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171101040013921 大额支付行号:103100017111 税务登记号:91460200MA5TGN5W6D 邮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B座10层 邮政编码:100040 联系电话见平台首页。
九、合同附件
十、平台监督举报通道
平台监督举报电话: 010-80731255; 平台监督举报邮箱: dtrlcg-jd@cdt-r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