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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JJD-717113-202604-175]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


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

竞价单编号:NJJD-717113-202604-175

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就2026年04月市场煤采购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煤种:烟煤

2. 采购数量:20,000吨

3. 交货地点:陕西省,渭南市,韩城市,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场

4. 交货日期:2026-04-18 至 2026-04-30

5. 运输方式:汽运

6. 交货价格:到厂价

7. 数量验收方式:厂方

8. 质量验收方式:厂方

9.货款结算方式:双方完成结算结果确认后【__】个工作日内,由卖方向买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__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已结算确认的无争议货物的全部货款。

10. 是否含税:含税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trlcg.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6-04-17 12:23:24

四、质量标准

煤炭指标

单位

典型值

拒收值

发热量(收到基低位)

kcal/kg

≥3,500

<2,500

干燥基全硫St,d

%

≤ 2.5

> 3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

%

15-50

收到基灰分Aar

%

≤50

全水分(Mt)

%

<12

空干基内水(Mad)

%

粒度

mm

灰熔点(ST)

哈式可磨系数(HGI)

HGI

五、奖惩标准

一、市场煤竞价须知

(一)采购单位: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交易平台: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trlcg.com/)

(三)时间安排

1.竞价模式:网上一次含税报价

2.报价截止时间: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

3.竞价过程中有下列行为者,报价无效 。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未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

(2)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

(3)报价高于最高限价。

(4)未在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报价截止时间前,向采购单位报送本公告第一条第四项所述相关资料。

(5)其他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市场煤采购管理办法》 制度规定情形的。

(四)资质要求

竞价单位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税务事项通知书)。

以上竞价单位资格及有关材料,参与竞价单位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以纸质版加盖公章的形式报送至采购单位联系人;或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竞价单位资格及有关材料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99041164@163.com(联系人及电话:09135386368,13571529016)。竞价单位若在一年内已在邮箱发送过资质则无需重新发送。

纪检监督人及电话:09135386092、09135386093、09135386094。

(五)竞价保证金

1.缴纳时间及收款账户:

参与竞价单位需在报价时间截止前,向采购单位缴纳竞价保证金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并保留转款凭证进行查验,未按规定时间转入足额竞价保证金的竞价单位取消其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未退还则视为保证金已缴纳。

竞价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行韩城市支行

帐 号:2605042509022124497

大额支付行号:102797250202

2.此次竞价工作结束后,未成交的竞价单位缴纳的竞价保证金,由采购单位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手续,竞价单位应积极配合。

(六)履约保证金

1.卖方需于本合同签订前3个工作日向买方缴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如卖方成交后未办理竞价保证金退还的,卖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履约保证金。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履约保证金全额扣除:

(1)卖方提供的煤炭不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导致买方缺煤停机或造成设备异常损坏的;

(2)卖方在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过程中,在所供煤炭中掺杂使假(包括但不限于恶意分层装车、违规掺配煤泥、气化渣等);

(3)卖方所供煤炭不符合合同约定煤种等其他质量问题的;

(4)卖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3.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

卖方履行完毕全部合同义务,且所供煤炭质量不存在争议的,卖方可提出退还申请,由买方无息退还。

四、煤炭价格机制

合同价格=基准价格+质量调整价+数量调整价+其他因素调整价

1.基准价格(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3%):质量指标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第3项约定标准的煤炭到厂交货含税基准价格,具体如下:

煤种 热值范围
(千卡/千克)
热值基准价格(卡价)
(元/[(千卡/千克)×吨])
加权方式 基准价格公式
混煤 Qnet,ar≥3500 合同周期 收到基加权低位发热量*热值基准价格

2.质量调整价(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3%),质量调整价=热值指标调整价+硫分+全水等指标调整价,具体如下:

(1)热值指标调整价 指标以本合同第一条第4项约定的“煤质指标”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煤种 煤质指标 指标范围
(千卡/千克)
变化 区间
(千卡/千克)
价格增减额
(元/[(千卡/千克)×吨])
增减基准(千卡/千克) 加权方式 热值指标
调整价公式
混煤 热值 [3400-3500) 1-100 -0.00100 3500 合同周期 加权验收热值*累计价格增减额
混煤 热值 [3300-3400) 1-100 -0.00200 3400 合同周期
混煤 热值 [3200-3300) 1-100 -0.00300 3300 单批次 单批次验收热值*累计价格增减额
混煤 热值 [2500-3200) 每降1-100 -0.0030 (累加考核) 3200 单批次
混煤 热值 2500以下 合同价格=1元/吨(结算价) 单批次 -

(2) 【硫分/全水分】指标调整价 以本合同第一条第4项约定的各品种“煤质指标”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不调整价格。不符合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煤种 煤质指标 指标范围
(%)
变化幅度
(%)
价格增减额
(元/吨)
增减基准(%) 加权方式 指标调整价公式
硫分、全水)
混煤 硫分 St.d>2.5 0.01 0.5 2.5 合同周期 (增减基准-验收值)/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混煤 全水 Mt>12 0.01 0.02 12 合同周期 (增减基准-验收值)/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3)数量调整价(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3%):数量调整价=到货率调整价+清洁运输占比调整价,具体如下:

①到货率调整价 以本合同第一条第3项约定的【合同数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不调整价格。因卖方煤源不足、供应能力低下等卖方自身原因导致到货率低于约定范围,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到货率范围(%) 考核标准
到货率>90% 不考核
80%<到货率≤90% 结算单价下浮5元/吨(含税)
70%<到货率≤80% 结算单价下浮10元/吨(含税)
60%<到货率≤70% 结算单价下浮15元/吨(含税)
50%<到货率≤60% 结算单价下浮20元/吨(含税)
到货率≤50% 结算单价下浮30元/吨(含税)

卖方实际供应量超过合同交货数量的110%,双方需另行签订煤炭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因买方煤炭需求变化导致的实际煤炭接收量/需求量小于合同计划采购量/月度计划采购量时,买方需提前3天通知卖方暂停供应,卖方需无条件执行上述通知要求。该情形下,买方可免除卖方就本条所述的“数量调整价格”考核,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②清洁运输占比调整价 合同期内,在汽车运输方式下,当清洁能源(仅限纯电或氢能汽车)运输数量占比(指清洁能源运输数量占总到货数量的百分比)小于100%(四舍五入取整)时,按总结算量乘以10元/吨(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3%)扣款;当清洁能源运输数量占比不小于100%(四舍五入取整)时,不作出调整。

六、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买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 联系人:解楠

3. 联系电话:09135386365

八、备注

1、禁止报价ip地址一致;2、报价单位至少为3家或以上,否则废单处理;3、若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报价与最高限价一致时,可做废单处理;4、当最优供应商申报数量不能满足竞价公告数量时,按照供应商竞价评定的排序,按照最优供应商成交价格,依次进行商谈并确定成交量。如仍有缺口,可以按次优供应商报价依次与各供应商进行商谈并确定成交量,以此类推。5、卖方应熟知和遵守买方《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入厂煤验收异常处理办法》、《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场管理制度》等验收相关制度或标准,掺杂使假或违反以上制度或标准的,买方有权追究卖方违约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发现供应商送卡物、行贿、宴请燃料从业人员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对供应商进行拉黑、罚没处理。6、承运商应实时掌握运输车辆情况,车辆出矿前必须加盖篷布,严密遮盖,同时做好车辆封签的要求。7、拉运车辆必须安装全流程监控系统;8、咨询电话:09135386368、13571529016;9、监督电话:09135386092、09135386093、09135386094。保证金缴纳方式(公对公账户):单位名称: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工行韩城市支行账号:2605042509022124497税号:91610000294206660T地址:陕西省韩城市太史大街东段电话:0913-5386053受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由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平台对煤炭竞价实行有偿服务,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服务费收费主体单位: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二、竞价服务费交纳对象:煤炭供应商(不含承运等供应商)。 三、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1元/吨(含税)。 四、竞价服务费收取及确认规则 具体规则请参照平台《供应商须知》、《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 五、竞价服务费缴费账户: 账户名称: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171101040013921 大额支付行号:103100017111 税务登记号:91460200MA5TGN5W6D 邮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B座10层 邮政编码:100040 联系电话见平台首页。

九、合同附件

市场煤采购合同标准模板(到厂交货).docx

十、平台监督举报通道

平台监督举报电话: 010-80731255; 平台监督举报邮箱: dtrlcg-jd@cdt-r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