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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YD-919913-202606-020]重庆大唐国际石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


重庆大唐国际石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

承运业务公告

竞价单编号:NCYD-919913-202606-020

重庆大唐国际石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就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将军庙站到 重庆市,市辖区,长寿区长明港 承运业务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承运业务类型:国内承运

2. 运输方式:火运

3. 币种:人民币

4. 承/倒运数量:50,000

5. 发货地: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将军庙站

6. 到货地:重庆市,市辖区,长寿区长明港

7. 报价单位:元/吨

8. 交货日期:2026-06-11 至 2026-12-31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trlcg.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6-06-11 16:43:18

四、竞价主要条款

重庆大唐国际石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为保证煤炭正常运输,拟对新疆将军庙站到达长明码头平仓交货煤炭的运输服务事宜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

详细要求如下:

1.资格条件:

A.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权利的企业法人;

B.参选人在运输经验、承运组织等方面具有质量保障、服务保障等相应能力。

2.不符合竞价条款或报价明显偏离市场行情的,甲方有权废标。

3.中选按符合要求的总价最低价原则。

4.本次竞价由重庆大唐国际石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5.承运数量:5万吨,以实际承运量为准。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重庆大唐国际石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同执行期限:按上述服务期限执行,以发站装车时间为合同执行期。

二、服务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供应商为甲方煤炭请车的批车业务,乙方负责将煤炭从新疆将军庙站运输到长明码头的铁路运输、接卸、转运、堆存、装船交货等事宜。乙方在甲方委托权限范围内,向甲方提供安全运输煤炭服务。

2.乙方负责甲方煤炭装车(船)前的过磅工作并做好记录。

3.乙方负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所指定的煤矿相关作业要求和流程进行运输组织和装车,保质保量将所运煤炭安全送达目的地,乙方全权负责接货、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交通、环保等事宜并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接受甲方监督管控等相关措施。

三、费用结算

(一)费用明细

1.考虑运损的费用

承运起点:新疆将军庙站。承运终点:长明码头平仓交货。

报价:新疆将军庙站安全发运到长明码头装船包干(一票制)价格。物流全过程费用包含集装箱服务费、鱼嘴站装卸费到站至港口短倒费、港作费等全过程各项合理费用,前述费用已经包含了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费用,除前述费用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新疆将军庙站到长明码头平仓交货:

数量
考核标准
(%)
数量
比对
集装箱服务费
(元/吨,6%税率)
鱼嘴站装卸费
(元/吨,6%税率)
到站至港口
短倒费
(元/吨,6%税率)
港作费
(6%税率)
其他
(6%税率)
合计费用
(元/吨,6%税率)
1.2发站与港口

承运商要按报价内容填写1吨煤炭的运输单价,应保证物流过程一切费用均已计入报价中。(报价栏填写新疆将军庙站到港口平仓交货价格,备注栏按照费用表内容分别填写6%税率的价格明细)。

(二)费用结算和支付

1.当月承运煤炭装船交货后办理结算,以港口装船数量为结算吨位,乙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审核无误后于【30】日内,按现行银行结算方式(转账、银行承兑汇票等)付清本期应付合同款项,乙方未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迟延支付责任。

(三)货物数量的约定

合同期内以月度作为一个考核周期,以周期内发站装车总数量运输到港装船的总数量来计算数量损耗。具体如下:

1.甲方依据承运数量损耗对乙方设立考核标准:数量损耗范围值=(发站装车数量-港口装船数量)/发站装车数量,对数量损耗范围值超出1.2%的部分进行考核。

2.按甲方煤炭的出矿装车热值单卡价进行扣款,扣款金额=(数量损耗范围-1.2%)*出矿装车热值*出矿装车热值单卡价。

3.如港口装船数量高于发站装车数量不作数量考核。

(四)特约事项

1.本次竞价承运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须缴纳2万元投标保证金,待首月按计划完成煤炭运输后办理无息退款。若未按甲方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甲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按照石柱发电公司《煤炭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处理。竞价承运商必须用参与竞价的公司账户以电汇方式向重庆大唐国际石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柱西沱支行;账号:31820301040001273)缴纳投标保证金。任何以个人账户及其他公司账户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重庆大唐国际石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律不接受,并原封退回,同时取消其中选资格。

2.中选承运商应在中选通知发出之日起5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因中选承运商自身原因未能按期签订合同的,甲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石柱发电公司《煤炭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处理。未中选承运商的投标保证金,甲方自报价截止之日起30日内无息退还。

3.乙方必须调配足够的合格运输工具保障甲方的运输需要,月度按照甲方计划安排自备箱/铁笼箱/国铁箱到将军庙站装运,乙方原因影响甲方煤炭兑现,甲方将对少兑现的煤量(甲方在新疆将军庙站月度可装运煤炭量-新疆将军庙站月度装车量)按合同承运费单价全额扣款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扣款在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或承运合同款中清算,扣完为止),并按照大唐集团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不良行为上报处理。

四、纠纷处理

如甲方在煤炭接收及数量验收过程中与乙方因验收结果发生纠纷,需要启动司法程序,乙方应协助甲方处理相关事宜,相关考核以出矿装车数量与港口装船数量对比结果做为考核依据。

五、安全及防损约定

1.乙方必须按有关安全规定进行作业,审慎履行运输义务,若在铁路运输、接卸、转运和交货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和责任。

2.乙方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必须按照甲方要求,选用合格自备箱/铁笼箱/国铁箱运输及车辆(禁止超限运输)。禁止向煤炭里面灌水或掺加其他杂物。未经甲方允许,不得中途转卸转载。必须做好安全环保及防损措施,避免不合理损耗。若乙方发生上述问题,一经甲方现场监管人员发现,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或甲方在应付的运输费用中直接扣除等额款项。严重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并保留进一步索赔权利。

3.乙方应遵守甲方所签煤炭购销合同中的一切收货要求,若因不遵守相关要求所产生的一起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有协助甲方进行装车、接卸、交货相关事宜,遇到相关问题要及时联系并反馈解决。

5.乙方须在货物启运离开将军庙站前,办理以甲方为被保险人的货物保险(货物保险金额不得低于货物实际价值)。未按约定及时办理货物保险,甲方有权拒付运费。因货物承运中发生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保险理赔和乙方共同承担。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变更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本合同。

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时,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

(1)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变更的;

(2)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合同需作出相应变更的;

(3)合同双方任一方发生管理体制或名称变更、合并、分立时。

进行合同变更时,双方应对需要变更的部分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补充协议生效前,原合同的相关条款继续有效。

2.合同解除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如果一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散、注销)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对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该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解除本合同。

七、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天内,取得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或者对方认可的其他证明文件,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30天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延续30天以上时,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合同解除所引起的后续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乙方不负责疫情原因发运站台封闭,无法发运造成的损失。

因严重自然灾害,重大事项或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双方不能履行或如期履行合同,互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合同签订后,国家或地方政府有相关明确价格规定和要求出台,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国家政策调整、甲方经营决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量不能全部履行,双方不承担责任。但须在不可抗力因素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应书面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对方,并采取相应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或影响扩大,否则将对损失或影响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八、违约责任

乙方所承运煤炭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不得擅自处置,否则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货物的市场价值、退还当批次货物已收取的运费、甲方对第三方承担的违约或侵权、行政责任,以及给甲方造成的其他直接与间接损失),并考核0.5万元/车,考核费用在结算物流服务费或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补足。

运输过程中导致货物灭失,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市场价值赔偿甲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其他直接与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退还当批次货物已收取的运费、甲方对第三方承担的违约或侵权、行政责任)。

九、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2.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重庆大唐国际石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 联系人:冉飞

3. 联系电话:

六、备注

承运商要按报价内容填写1吨煤炭的运输单价,应保证物流过程一切费用均已计入报价中。(报价栏填写新疆将军庙站到港口平仓交货价格,备注栏按照费用表内容分别填写6%税率的价格明细)。

七、附件

八、平台监督举报通道

平台监督举报电话: 010-80731255; 平台监督举报邮箱: dtrlcg-jd@cdt-r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