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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JJD-9000031312-202609-031]大唐郓城发电有限公司竞价公告


大唐郓城发电有限公司竞价公告

竞价单编号:NJJD-9000031312-202609-031

大唐郓城发电有限公司就市场煤采购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煤种:烟煤

2. 采购数量:50,000吨

3. 交货地点: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郓城站

4. 交货日期:2026-09-05 至 2026-09-16

5. 运输方式:火运

6. 交货价格:到厂价

7. 数量验收方式:厂方

8. 质量验收方式:厂方

9.货款结算方式:1.卖方按照约定时间完成供应后,买方验收完毕后向卖方出具《结算确认函》,双方共同确认无异议后,卖方根据买方出具的《结算确认函》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卖方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向卖方支付已结算确认的全部货款。结算以元(人民币)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2.付款方式:现汇或银行承兑。。

10. 是否含税:含税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trlcg.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6-09-03 08:54:56

四、质量标准

煤炭指标

单位

典型值

拒收值

发热量(收到基低位)

kcal/kg

≥4,200

<3,800

干燥基全硫St,d

%

≤ 1.5

> 2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

%

35-42

收到基灰分Aar

%

≤35

全水分(Mt)

%

<15

空干基内水(Mad)

%

粒度

mm

≤50

灰熔点(ST)

≥1,250

哈式可磨系数(HGI)

HGI

≥51

五、奖惩标准

一、收货人名称、交货方式、品种规格、质量、交货时间及数量

1.收货人名称:大唐郓城发电有限公司

2.运输方式:火车,由卖方向铁路部门提报运输计划

3.交货方式:到站火车车板交货;到站:郓城站(后续机车牵引由买方自行负责)

4.数、质量验收依据:买方到厂计量、化验结果(大唐郓城发电有限公司厂内)

5.合同执行期:2026年9月5日至2026年9月16日

6.供煤矿点、交货地点及数量如下:

品名/煤种供煤矿点(产地)发站到站交货地点
烟煤 郓城站郓城站
交货时间(月)及数量(万吨)
合计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5////////5///

7.品种规格及质量要求:

卖方所供煤炭需满足《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和以下煤质指标要求:

品种发热量全水灰分挥发分硫分灰熔点哈氏可磨系数粒度
烟煤Qnet,ar
(千卡/千克)
Mt
(%)
Aar
(%)
Vdaf
(%)
St,d
(%)
ST
(℃)
HGI(mm)
≥4200≤15≤3535-42≤1.5≥1250≥51≤50

8.合同执行期匹配方式:按发车时间(铁路部门出具货运单时间)

所供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对卸输煤设施、煤炭制粉系统及燃烧设备造成意外损坏的物质,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二、运输方式

1.运输:本合同项下煤炭的运输由卖方组织,并以火车运输的方式运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如卖方与发货人不一致,卖方需向买方提供由发货人出具的发运煤炭权属的证明材料,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结算附件。

2.风险分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在货物交付买方之前,煤炭所有权归卖方所有,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及损失由卖方承担。在货物交付买方后起,煤炭所有权转归买方所有,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及损失由买方承担。

3.费用承担:在货物交付买方之前,有关本合同项下煤炭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堆存费、仓储、运输等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交付买方后,有关煤炭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三、数量及质量验收

1.数量以吨为计量单位,保留两位小数,以买方到厂轨道衡计量结果为验收依据;

2.质量以买方到厂化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按照国家标准采样、制样、化验)。

3.数、差异处理:

卖方有权对质量验收过程进行监督,但不得影响和干预买方验收工作。如卖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应在接到该批次验收结果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双方委托具有CNAS或CMA资质的第三方煤质检验机构对备查样进行复检,复检结果超过国标规定的再现性规定后,双方以第三方化验结果进行最终验收结算;如不超过国标规定的再现性规定,以买方检验结果为准。如卖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则该验收结果即作为最终验收结算依据。复检费用由提议方承担。

4.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卖方应熟知和遵守买方验收相关制度或标准,掺杂使假或违反买方所列制度或标准的责任由卖方承担。

(2)数量以轨道衡衡量重量的,车皮自重以收货人轨道衡车号识别系统识别的重量为准。

(3)来煤中不得掺配贫瘦煤、工业废渣、石油焦、烟道灰(铁离子含量高)、化工原料等假煤、非煤物质,验收人员一经发现,将按照不良供应商管理制度列入黑名单;未接卸完毕的车皮全部退煤。

(4)在入厂验收环节买方发现卖方掺杂使假(伴有石块、草捆等)或混配不均,严格按照买方制定的《煤质异常及纠纷处理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卖方对此没有异议。

四、合同价格

煤价(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3%),采用单卡计价方式

煤价=基准价格+质量调整价+数量调整价+其他因素调整价

1.基准价格:质量指标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第7项约定标准的煤炭到厂交货含税基准价格,具体如下:

热值范围
(千卡/千克)
热值基准价格
元/[(千卡/千克)·吨]
变化幅度加权方式基准价格公式
发热量≥4200基准价格1千卡/千克合同周期收到基加权低位发热量
×热值基准价格
4000≤发热量<4200基准价格-0.002
3800≤发热量<4000基准价格-0.004
发热量<3800基准价格-0.01单批次收到基单批次低位发热量×热值基准价格
卖方每列火车运输至买方收货地的煤炭数量作为一个批次;
加权方式是单批次时,对该批次单独结算,不参与合同周期加权平均。

2.质量调整价:

(1)发热量指标以本合同第一条第7项约定的各品种“煤炭质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按照品种基准价格/相应基准发热量进行加价或减价。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结算金额为负数时,结零为止,买方无需向卖方支付任何款项:

a.卖方所供煤炭加权发热量的质量调价整均以5500千卡/千克封顶;

b.卖方所供煤炭单批次发热量低于3800千卡/千克时,该批次不参与加权,应单独结算或有权拒收;

(2)其它指标以本合同第一条第7项约定的各品种“煤炭质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结算金额为负数时,结零为止,买方无需向卖方支付任何款项:

煤质
指标
指标范围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增减基准加权方式质量调整
价公式
灰分35%<灰分≤37%1%减2.5元/吨35合同周期(加权验收值-增减基准)/
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分段累计考核)
37%<灰分≤39%1%减5元/吨37合同周期
灰分>39%1%减10元/吨39合同周期
挥发分挥发分>42%1%减2.5元/吨42合同周期
32%≤挥发分<35%1%减5元/吨35合同周期
挥发分<32%1%减10元/吨32单批次
硫分1.5%<硫分≤1.7%0.1%减2.5元/吨1.5合同周期
1.7%<硫分≤2%0.1%减10元/吨1.7单批次
硫分>2%0.1%减15元/吨2单批次或买方有权拒收
卖方每列火车运输至买方收货地的煤炭数量作为一个批次;
加权方式是单批次时,对该批次单独结算,不参与合同周期加权平均。

合同期内每批次化验灰熔点,当灰熔点低于1250℃时,该批次进行考核。

煤质
指标
指标范围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增减基准质量调整价公式
灰熔点1200≤灰熔点<12501℃减0.5元/吨1250(验收值-增减基准)/
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分段累计考核)
灰熔点<12001℃减1元/吨1200

根据双方无异议的质量验收报告,收到基全水分超出本合同约定以上部分为非煤炭重量,结算金额即为:(过衡总重量-非煤炭重量)*到厂验收未扣水单价。实际结算单价为:结算金额/过衡总重量。

注:非煤炭重量=[1-(1-验收水分)/(1-约定水分)]* 过衡总重量

3.数量调整价:

以本合同第一条第6项约定的供货总数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结算金额为负数时,结零为止,买方无需向卖方支付任何款项。

煤质指标指标范围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增减基准数量调整价公式
兑现率90%≤兑现率≤110%符合要求,不作调整
80%≤兑现率<90%1%减2元/吨90%(兑现率-增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分段累计考核)
60%≤兑现率<80%1%减6元/吨80%
兑现率<60%1%减8元/吨60%
110%<兑现率≤120%1%减2元/吨110%买方有权拒收或续签补充协议,对兑现率超过110%的部分按照数量调整价公式进行调整
兑现率>120%买方有权拒收或双方议价,签订补充协议

六、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买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大唐郓城发电有限公司

2. 联系人:杨腾

3. 联系电话:18253057555

八、备注

参与竞价的公司需在竞价开始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8万元保证金至郓城公司账户。待履行完全合同义务后且其提供的货物不存在争议时,保证金可给予无息退还,未提出申请退还,已缴纳保证金可用作下次竞价使用。履约保证金打到郓城公司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时注明XXXX公司市场煤竞价履约保证金。开户行信息:名称:大唐郓城发电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郓城县支行,银行账户:231234781896 。受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由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平台对煤炭竞价实行有偿服务,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服务费收费主体单位: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二、竞价服务费交纳对象:煤炭供应商(不含承运等供应商)。 三、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1元/吨(含税)。 四、竞价服务费收取及确认规则 具体规则请参照平台《供应商须知》、《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 五、竞价服务费缴费账户: 账户名称: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171101040013921 大额支付行号:103100017111 税务登记号:91460200MA5TGN5W6D 邮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B座10层 邮政编码:100040 联系电话见平台首页。

九、合同附件

市场煤采购合同标准模板(到厂交货).docx

十、平台监督举报通道

平台监督举报电话: 010-80731255; 平台监督举报邮箱: dtrlcg-jd@cdt-r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