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合山发电公司竞价公告
竞价单编号:NJJD-929701-202610-016
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合山发电公司就市场煤采购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煤种:无烟煤
2. 采购数量:10,000吨
3. 交货地点:广西,来宾市,合山市,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合山发电公司指定地点(煤场)
4. 交货日期:2026-10-06 至 2026-10-20
5. 运输方式:汽运
6. 交货价格:到厂价
7. 数量验收方式:厂方
8. 质量验收方式:厂方
9.货款结算方式:数量以吨为计量单位,【保留两位小数】,以【买方】【汽车衡】计量结果为初步验收依据,质量以【买方】入厂化验结果为初步验收依据。双方【10_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确认后,由卖方向买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_21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全部已结算确认的货款。。
10. 是否含税:含税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trlcg.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6-10-04 17:47:28
四、质量标准
煤炭指标 | 单位 | 典型值 | 拒收值 |
|---|---|---|---|
发热量(收到基低位) | kcal/kg | ≥6,000 | <5,400 |
干燥基全硫St,d | % | ≤ 3.5 | > 4 |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 | % | 8-10 | ≤6 |
收到基灰分Aar | % | ||
全水分(Mt) | % | <15 | ≥15 |
空干基内水(Mad) | % | ||
粒度 | mm | ||
灰熔点(ST) | ℃ | ≥1,250 | <1,250 |
哈式可磨系数(HGI) | HGI |
五、奖惩标准
合同价格=煤价+运费+杂费
1. 煤价(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3%】),采用【单卡计价/按吨计价】方式
煤价=基准价格+质量调整价+数量调整价+其他因素调整价
(1) 基准价格:质量指标符合约定标准的煤炭到厂交货含税基准价格,具体如下:
| 品名/煤种 | 热值范围 【千卡/千克】 | 热值基准价格 | 计价方式 | 基准价格公式 |
| 无烟煤 | 6000 | 【x (元/[(千卡/千克)×吨])】 | 【一个煤样为一个单批次】 | 单批次收到基低位发热量×热值基准价格 |
质量调整价:
①发热量指标以买方约定的各品种“煤炭质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按照品种基准价格/相应基准发热量进行加价或减价。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在5400千卡/千克以下时,买方有权拒收。如发生混堆已无法退货,则采用单卡计价按20元/吨结算。
| 品名/煤种 | 煤质指标 | 指标范围 | 变化幅度 | 价格增减额 (价格或比例) | 增减基准 | 计价方式 | 质量调整价公式 |
| 【无烟煤】 | 【热值】【千卡/千克】 | 【5800及以上】 | 【1】 | 【 0元/[(千卡/千克)×吨]】 | 【6000】 | 【单批次计价】 | [单批次验收热值×(合同基准千卡单价-0)]-合同基准吨价 |
| 【无烟煤】 | 【热值】【千卡/千克】 | 【5600-5799】 | 【1】 | 【 0.003元/[(千卡/千克)×吨]】 | 【6000】 | 【单批次计价】 | [单批次验收热值×(合同基准千卡单价-0.003)]-合同基准吨价 |
| 【无烟煤】 | 【热值】【千卡/千克】 | 【5400-5599】 | 【1】 | 【 0.005元/[(千卡/千克)×吨]】 | 【6000】 | 【单批次计价】 | [单批次验收热值×(合同基准千卡单价-0.005)]-合同基准吨价 |
②【硫分/挥发分等】以买方约定的各品种“煤炭质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 品名/煤种 | 煤质指标 | 指标范围 | 变化幅度 | 价格增减额 (价格或比例) | 增减基准 | 加权方式 | 质量调整价公式 |
无烟煤 | St.ad | 3.5%-4.0% | 0.1% | -1元/吨 | 3.5% | 不分段考核 | (单批次单个煤样验收值-增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
无烟煤 | St.ad | ≥4.0% | 0.1% | -5元/吨 | 3.5% | 不分段考核 | (单批次单个煤样验收值-增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
无烟煤 | Vdaf | <8% | 1% | -0.5元/吨 | 8% | 不分段考核 | (单批次单个煤样验收值-增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
无烟煤 | Vdaf | <6% | 1% | -5元/吨 | 8% | 不分段考核 | (单批次单个煤样验收值-增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
所供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对卸输煤设施、煤炭制粉系统及燃烧设备造成意外损坏的物质,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卖方承担。符合下列条件的,买方有权拒收并终止合同:
1. 空气干燥基硫分St,ad超过4.0%;
2.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低于5400千卡/千克;
3. 灰溶点ST小于1250℃;
4.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小于6%;
5. 全水分(Mt)大于15%;
6. 煤质掺假,掺泥、掺矸石(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低于1000kcal/kg,下同)等掺假重量超过1%或掺假热值低于合同基准热值1000 Kcal /kg;
7. 卖方超出合同执行截止时间发货。
掺假考核:
1.抽查发现颗粒度大于50mm的矸石(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低于1000kcal/kg)量占比大于0.5%(含0.5%,下同),小于1%的,按实际含矸量5倍扣吨处理;矸石含量大于1%的,买方有权拒收并终止合同。
2. 掺假劣质煤收到基低位发热量比入厂检验热值偏低1000kcal/kg及以上,掺假劣质煤占比达到1%以上的,对该批次合同煤量在结算时按应结算价格下浮10%进行结算。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发运煤炭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逾期交付发货超过七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实际经济损失,并且依照10元/吨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因乙方提供的煤炭不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导致甲方缺煤停机或造成设备异常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并且依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因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并且依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合同执行量低于合同量90%的,对执行量在结算时按10元/吨作违约扣款考核。
5、合同执行量低于合同量80%的,对执行量在结算时按20元/吨作违约扣款考核。
6、合同执行量低于合同量70%的,对执行量在结算时按30元/吨作违约扣款考核。
7、合同执行量低于合同量60%的,对执行量在结算时按40元/吨作违约扣款考核。且列入集团公司黑名单。
六、争议解决
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走法律途径解决的,双方约定向买方所在地广西合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争议尚未获得解决之前,卖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合山发电公司
2. 联系人:莫冬梅
3. 联系电话:13878201817
八、备注
受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由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平台对煤炭竞价实行有偿服务,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服务费收费主体单位: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二、竞价服务费交纳对象:煤炭供应商(不含承运等供应商)。 三、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1元/吨(含税)。 四、竞价服务费收取及确认规则 具体规则请参照平台《供应商须知》、《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 五、竞价服务费缴费账户: 账户名称: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171101040013921 大额支付行号:103100017111 税务登记号:91460200MA5TGN5W6D 邮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B座10层 邮政编码:100040 联系电话见平台首页。
九、合同附件
十、平台监督举报通道
平台监督举报电话: 010-80731255; 平台监督举报邮箱: dtrlcg-jd@cdt-rl.com